图书馆关于清理占座物品的通知单
来源:图书馆 发布时间:2021-11-01

图书馆关于清理占座物品的通知单

      根据《图书馆关于阅览区读者占座不文明行为的暂行规定》,读者在阅览区一人一座,禁止任何形式的抢座、占座行为(读者在座位上留下个人物品,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即属占座)。

1.被占座位任何读者均有权使用,后来读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。

2.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学生志愿者有权清理占座物品。凡属图书馆书籍(未借阅)当日归架;凡属个人物品统一存放到指定书车上;食品按垃圾处理。违规读者凭个人证件到一层总服务台登记领取个人物品。图书馆不承担占座读者个人物品丢失的责任。

      占座计时:      点      分

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图书馆

年   月   日

      请同学们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览秩序。

      祝大家学习生活愉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