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关于阅览区读者占座不文明行为的暂行规定
来源:图书馆 发布时间:2021-11-01

图书馆关于阅览区读者占座不文明行为的暂行规定

      图书馆阅览区为读者阅览、自习的公共场所。目前,部分读者占座行为已严重影响图书馆正常学习秩序。为维护广大读者公平使用图书馆阅览空间和利用图书馆资源的权利,经征集并听取学生意见后,图书馆特作如下管理规定:

1. 根据《图书馆入馆须知》规定,读者在阅览区一人一座,禁止任何形式的抢座、占座行为(读者在座位上留下个人物品,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即属占座)。

2. 被占座位任何读者均有权使用,后来读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。(为避免纠纷,后来读者可到图书馆一层服务台领取《图书馆关于清理占座物品的通知单》)。

3. 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学生志愿者有权对读者占座行为进行批评,并清理占座物品。对占座物品处理方式如下:凡属图书馆书籍(未借阅)当日归架,凡属个人物品统一存放到指定书车上,食品按垃圾处理。

4. 违规读者凭一卡通到一层或二层服务台登记领取个人物品。图书馆不承担占座读者个人物品丢失的责任。

5. 一个月内占座超过3次(含)的读者禁止入馆一个月。

6. 请广大读者相互监督,自觉遵守图书馆入馆规定,文明使用公共资源,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览秩序。

7. 此管理规定从2021年11月3日起开始执行。



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图书馆

2021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