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书刊借阅制度
一.借书册数
1. 在校教职工,每人可借图书15册;
2. 本科生、专科生每人可借图书8册。
二.借阅期限
1.在职教职工,借期为90天。到期如需继续使用,可续借一次(15天);
2. 本、专科生,借期为30天。到期如需继续使用,可续借一次(15天)。
3.馆际互借人员借期为30天,到期应按时归还,不予续借;
4.借阅天数含双休日、节假日(续借同);
三.入库须知
1. 读者入库时,不得将自己所带书包、书籍、雨具等物品带入 ;
2. 本校读者持本人借书证,经工作人员审验,方可入库选书,无借书证者谢绝入库;
3.读者选书时,可按照图书的学科分类在书架中查询图书,选定图书后,在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;
四.注意事项
1.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;
2.一人一证,凭证进馆、凭证借阅;
3.借阅书刊时,借阅者应注意检查所借书刊有无眉批、圈点、撕页、掉页、扯图、污损等现象,如有,应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申明,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后借出,以免污损责任不明;借阅时未发现该书刊有上述情况,还书时如检查出来,由借阅者负责按图书馆有关制度赔偿;
4.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,如有超期,应按规定缴纳罚款。外借图书超期每天罚款0.20元,管理系统自动计算罚款并停借,停借期间,系统继续计算罚款。
5.违犯图书馆规章制度,按照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