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。为了进一步保障图书馆正常秩序,确保读者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,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,根据《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等相关制度,现通告如下:
一、读者请通过人脸识别入馆,无证读者,出示证件,登记入馆;强行入馆者,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。
二、入馆时,请保持衣着整洁,不得穿拖鞋入馆;请勿携带食物、饮料等入馆;不得占座。离馆时,请带走随身个人物品。
三、严禁在图书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、用火。
四、不得在馆内使用电炉、电取暖、热得快等大功率设备,不得在馆内为充电宝充电,严禁私接电源、插线板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危险品入馆。
五、严禁在图书馆大门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处和馆内停放电动车、堆放书籍、泡沫箱等杂物。禁止在图书馆内为电动车充电。坚决禁止“飞线充电”,或将电动车电池带入馆内充电。
六、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保持安静,请勿喧哗,通讯设备应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。
七、读者应爱护馆藏文献和公共设施,请勿携带未办外借手续的文献出馆,请勿在墙壁、门窗、桌椅上乱刻乱画。
图书馆将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巡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发现有违规行为,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。希望广大读者自觉行动,严守规定,相互转告监督,共同维护图书馆安全。
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图书馆
2024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