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清理图书馆个人物品的通知
近期图书馆收到学生反映:有些学生穿拖鞋在馆内走动,有些学生带零食饮料入馆,甚至有些学生还将个人物品滞留馆内用于占座等。
这些行为都属于不文明行为,是图书馆明令禁止的,请各位入馆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读者文明公约。对于以下违反图书馆读者文明公约的行为,图书馆将对其口头警告处理,严重者将禁止入馆。
另外,请读者朋友们于5月12日前将遗留在馆内的个人物品带离,5月13日仍留在馆内的个人物品视为无主物品,我馆将统一清理,若有遗失读者自行负责。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
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图书馆
2024年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