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清理图书馆个人物品的通知
来源:图书馆 发布时间:2024-05-11

关于清理图书馆个人物品的通知

近期图书馆收到学生反映:有些学生穿拖鞋在馆内走动,有些学生带零食饮料入馆,甚至有些学生还将个人物品滞留馆内用于占座等。

这些行为都属于不文明行为,是图书馆明令禁止的,请各位入馆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读者文明公约。对于以下违反图书馆读者文明公约的行为,图书馆将对其口头警告处理,严重者将禁止入馆。


另外,请读者朋友们于512日前将遗留在馆内的个人物品带离,513日仍留在馆内的个人物品视为无主物品,我馆将统一清理,若有遗失读者自行负责。
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

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图书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年511